为加快推进“双型”城市建设,助力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,滨州市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、科技型企业等单位,选派高层次人才到金银铜狮奖企业挂任科技副总。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:
一、标准条件
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:(1)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;(2)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、研发创新能力、技术指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;(3)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。选派对象确为挂职企业急需紧缺的,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。
二、岗位职责及政策支持
科技副总挂职服务期限1年,主要职责是发挥派出单位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,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管理,完善研发机构建设,开展技术研发、产品开发,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提高挂职企业科技创新、人才引育水平。市里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补助,并同步享受滨州市引才奖励、人才项目补助及所属县(市、区)、市属开发区等支持政策。
三、选聘程序
各有关企业积极与意向派出单位、意向人选联系对接,11月20日前确定人选。由各县市区统一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11月底前,办理挂职手续,组织人选到岗。
选聘工作中的有关问题,请及时与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。联系电话:0543—3162289。
附件:滨州市第一批“科技副总”岗位需求汇总表
中共滨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1月8日